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教资认定申请表丢失补办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等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需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所持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证件照2张。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原发证机关申请补表,经查验后现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补)》。
如申请人不便前来,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材料及申请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前来代办。
申请人办理补表前务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仔细核对发证机关,避免跑空。联系电话:池州市教体局0566-2317814、贵池区教体局0566-3219827、东至县教体局0566-3321231、石台县教体局0566-6021663、青阳县教体局0566-502134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