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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140/201801-00048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政府法制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1-16 发布日期: 2018-01-16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09:36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池州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批示、研究、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建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2017年,召开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整体部署和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17年,市政府在第一季度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和督导。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为深入贯彻《纲要》精神,制定出台《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二是明确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池州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和推进2017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余项重点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工作。2017年,通过赴各县区政府座谈、调研、检查、考核、反馈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督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导、年底有考核。

(三)优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池州市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实施“ABC”分类考核,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硬约束”。将考核结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占有较高分值。目前,全市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考核模式。

(四)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印发《池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定办法》,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7年,共评定市、县(区)、镇(街道)33家单位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一)深化 “放管服”改革。一是着力营造“四最”营商服务环境。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努力把我市建成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市之一。二是扎实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共清理“放管服”规范性文件193件,宣布已废止42件,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权力责任清单管住“权力任性”。以清单化建设推动政府权力的“减法”、优化服务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池州市直36个部门梳理权力事项2371项、责任事项15000余条、追责情形20000余条,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一是优化职能配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及时调整机构设置,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职能和力量,加强市“河长制”办公室等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二是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2017年,对市属15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或 “撤并转”。三是开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清理工作。制定出台《池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从机构、职能、财产、人员等四个方面进行清理,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2017年,实现5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三)大力提升服务市场经济水平。一是编制公共服务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池州市直54个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080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打出服务“条形码”,让服务没有死角。二是制定中介服务清单切断利益关联。全面清理规范池州市直36个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确定保留222项(转换10项),规范(下放)22项,取消4项,亮出中介“标价牌”,让中介没有利益链。三是开展编制涉企收费清单减轻企业负担。池州市直12个部门涉企收费事项62项,通过晒出涉企收费清单,斩断乱收费“黑手”,实现收费权力进笼子,改革红利给企业。四是职业资格清单降低就业门槛。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取消429项,保留了140项,实现职业资格改革既“瘦身”又“健体”、既治标也治本。五是通过制定前置审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将18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登记,在“管”上提质增效,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六是全面实施“五十六证合一”登记制度。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等51个事项,进一步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七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印发实施《池州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时间进度,2017年,34家市直部门按要求建立了“一单、两库”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四)推进“互联网+新浪体育nba”。一是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为全面推进“互联网+新浪体育nba”工作,制定出台《池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打通业务壁垒,实现新浪体育nba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实现新浪体育nba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池州市网上新浪体育nba大厅为基础,形成WEB、APP、微信等全市统一的门户入口。成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互换平台,接入57个部门,36个业务系统。三是制定新浪体育nba清单开启“一门一户”。全市共编制2600余条新浪体育nba事项实施清单,全部上网运行,打造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新浪体育nba”体系,实现新浪体育nba事项“一网一门”一体化运行。四是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实行智慧审批,通过网上预审、原件核验、网上支付、快递寄证等措施,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严格遵循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体系。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先后出台14项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规则,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全面推行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定实施《池州市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2017年,经合法性审查的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165余项,合法性审查率100%,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建议230余条,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严格遵循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注重坚持 “四个严格遵循”:一是严格遵循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程序。出台了《池州市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组建成立了池州市旅游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池州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池州市电子信息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类专家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2017年,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产业、全域旅游产业、大健康产业的重大项目,邀请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活动100余场次。二是严格遵循重大决策尽职调查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民商事行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论证。重大决策承办部门开展资信等情况尽职调查工作,依法出具尽职调查报告。2017年,就投资项目合同、协议投资等开展尽职调查30多次,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0余件。三是严格遵循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程序。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重大项目等事项,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大决策承办部门积极开展重大投资项目涉及社会稳定、经济、环境、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等方面的风险评估40余场次。四是严格遵循重大决策集体决定程序。严格按照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23项市政府重大事项,坚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017年,共300余项重大决策事项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研究通过。

(四)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和代理政府决策中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等涉法事务,提出了200余件优质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出台我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共46人申请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四、突出服务改革发展,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

(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一是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科学编制实施《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2018-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和《2018-2022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2017年,组织起草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制定《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1部。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制度和能力建设。制定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管理办法》,聘请一支由法学专家、教授、律师等17人组成的市政府立法专家队伍。注重立法技术培训,先后多人多次参加省人大、省政府地方立法技术培训班。三是规范政府立法行为。严格遵循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组织开展地方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调研活动6次,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5次,召开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12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00余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四是依法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于2017年3月1日生效,并依法上报经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备案。

(二)加强服务改革发展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2017年,共制定涉及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扶贫、民生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0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情形。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注重运用座谈会、网上征求、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2017年,共开展座谈、网上征求意见、听证等活动余80余次,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反馈意见1200余份。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公开发布制度。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我市普遍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池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开对外发布。四是严格执行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解读;市政府各部门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2017年,我市对《关于扎实推进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池州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等80余项重要政策进行了解读宣传。

(三)圆满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地区行署、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677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1978年前的规范性文件宣布确认全部失效;对1978年以后至2016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73件,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同步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性文件259件,已废止56件,切实维护了政府法制统一,有力推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