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遗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池州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项目保护。贯彻落实《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文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加强市级非遗项目认定与管理,谋划实施池州市非遗焕新行动。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非遗资金,合理安排市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监督,夯实非遗项目基础。
二是健全传承梯队。全市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49人,市级40人(跨级别不重复计算,不含已去世传承人)。2015年开展非遗“名师带徒”工程,目前已认定7批合格师徒(项目71个次、名师89人次、徒弟271人),正在开展第八批师徒教学工作。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按时拨付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同时给予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金支持。2024年17人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1人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支持建成贵池区梅街镇傩文化展示馆、东至县非遗展厅、石台县非遗展厅、青阳腔博物馆、市博物馆傩文化陈列室等。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罗城村村民委员会(贵池民歌)、青阳县九华云水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青阳腔)等6家单位入选2022——2024年度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支持建设非遗工坊,创成省级非遗工坊5个。
三是促进非遗活化利用。每年举办全市非遗传统技艺展示展销及非遗购物节活动,加强非遗产品市场接受度。成功举办三届“池州杯”长三角民歌邀请赛,组织非遗项目、企业和传承人参加长三角文博会、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等活动。积极促进非遗表演融合发展,将青阳腔、文南词等地方非遗项目纳入“送戏进万村”采购目录,鼓励承演单位演出非遗节目。组织开展非遗沙龙、非遗进景区、非遗进校园等活动,年均50余场次。创作舞台剧《千年傩》,新创文南词《一盏马灯》、目连戏《两匹老布》等传统戏剧节目,复排《洗菜苔》《新放排号子》《打油号子》等传统民歌节目,加强各类非遗节目在演出舞台上的实践频次。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深入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开展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健全数字化档案建设,提高记录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用好市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做好非遗项目保护。推进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二)加大非遗传承弘扬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健全市级非遗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加强非遗传承人管理和指导,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继续做好非遗“名师带徒”工程,积极培养非遗传承人。谋划开展2025年池州市市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加强非遗项目传播与推荐,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关注。
(三)推动非遗融合发展。梳理全市非遗项目,继续实施池州市文化基因解码赋能工程,加强文化元素转化利用,推动开展非遗进景区等活动。继续加深与相关院校联合设计文化IP及衍生品,谋划与销售端企业合作,推动相关产品落地上架,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四)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谋划成立池州市非遗保护协会,支持市、县区相关非遗保护研究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调查研究、产业发展、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建立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和传播。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指导性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与公服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姚贵林
联系电话:2088822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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