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2210-00019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字: | 无 |
标题: | 关于陶晓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号: | 池政人字〔2022〕20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废止日期: |
池政人字〔202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陶晓燕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姚胜龙任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齐新宇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10月10日